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,明日起 革命伤残军人 、国内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航线国内航线客票  ,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燃油国内客票,不再退还已收取的附加费下燃油附加费用 。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,明日起 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。国内东航、航线

燃油
调整后的附加费下收费标准为: